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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
地址: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
电话:029-85310517
邮箱:spgcx@snn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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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支持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人才培养工作,银桥乳业通过捐赠设立“银桥奖学金”。旨在激励、帮助食品学院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以及乳品团队的研究生完成学业。根据《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“银桥”奖学金评选办法(修订)》,现将本年度评选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我院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,全日制在读二年级、三年级乳品团队硕士研究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个人品德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校级校规,尊师爱友,刻苦勤奋,举止文明,积极乐观,有感恩之心。
2.综合素质。学业成绩良好,并且能够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;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各项活动,表现良好。
3.研究生参评要求:研究内容为乳品方向。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,取得的科研成果须符合学术道德规范。
4.本科生参评要求:综合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年级的15%以内(含),通过国家英语四级,未参加英语四级考试的同学英语成绩达到85分以上,志愿服务时长合格。
5.奖励范围及额度:每年奖励资助2名优秀本科生学生和3名优秀研究生,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。
6.学生在所学阶段仅能获得一次“银桥”奖学金。(例:某生本科阶段最多获得一次“银桥”奖学金,研究生阶段最多可获得一次“银桥”奖学金)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5月18日—5月20日,学生自主申请阶段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,提交评选材料。
(二)5月21日—5月22日,学院资格审核阶段。辅导员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学院“银桥”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候选人名单。
(三)5月25日, 学院成立由书记、院长任组长,副书记、副院长、分团委书记、教学秘书、辅导员、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组成的“银桥”奖学金评审委员,对参评学生从思想状况、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,确定推荐名单,并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结果生效,学院将评选结果报学校教育基金会、西安银桥乳业(集团)有限公司。
四、材料要求
(一)申请人填写《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2026年“银桥”奖学金申请表》一式两份。
(二)申请人提交个人成绩单一份、相关获奖证书、成果证明复印件一份,没有证书和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成果均无效。
(三)申请人提交个人成长感言一份(1500字左右,手写),重点陈述自己的奋斗理想、学习科研、模范作用等情况。
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
2026年5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