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加强食品学院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1-19     作者:      分享到:

为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我院实验室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,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生命与财产安全,根据学校安全管理文件精神,切实有效地排除安全隐患,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坚决遏制事故发生,确保我院各类实验室安全稳定,特作出如下通知:

一、寒假期间,各实验室要强化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人人有责”的意识,遵循“谁使用,谁负责;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安全工作责任;继续做好出入人员“智慧实验室”扫码登记,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消杀。要求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安全及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,规范配套各类实验保护器材,强制使用实验安全防护设备和器具,做好实验室内部安全防范工作。

二、各实验室负责人按照我校实验室安全的管理要求,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,排查安全隐患,发现隐患立即整改。特别要加强危险品化学试剂、仪器设备、气体钢瓶及实验室废弃物等方面的检查,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。

三、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全面了解假期本实验室的使用情况,准确掌握留校继续从事实验的学生信息,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,原则上不允许单人在实验室从事实验操作。118日至130日,实验办公室安排专人轮流值班,有大型仪器使用需求的师生请提前与管理老师联系确认测样时间。130日后,所有学生不允许再进入实验室,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实验室的,应由实验室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,经主管院长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入。

四、坚持做好重点部位、贵重仪器物品的重点区域安全事故防范工作,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,安全责任落实到人;假期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经常性安全巡查工作。

五、坚持做好实验室区域内的水、电、气等设备与管路设施等检查工作,要确保安全运行;仪器设备需连续通电运行的,必须有专人看管;长时间离开或无人使用的实验室,应及时切断关闭水、电、气源,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。

六、假期中若有进行科研实验的研究生、本科生,要向学院学工组分管辅导员及相关实验室负责人进行报备,任何人均不得在实验室过夜。严格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,各实验室要及时清理垃圾。

七、各实验室要做好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。凡涉及使用各类化学试剂,尤其是使用剧毒、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,要做到合理配置,物尽其用,对残留或未用完的危险品必须妥善保管。废弃物和危险品废弃物收集处置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;不得乱丢乱放。

八、各实验室要做好气体钢瓶、液氮罐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。气体钢瓶须做到直立平稳、安全固定、远离热源、分类放置。

九、各实验室要检查管辖区域内的门窗及各种防火、防盗等设施,保持实验室干净、整洁,无安全隐患。寒假期间各实验室最后离开人员要关闭水、电、气源,锁好门窗,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。

十、如遇紧急事故发生,立即启动应急预案。一旦发生事故,当事人或发现人员应立即着手处理(特殊情况保留现场),并报告相关实验室负责人,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人员采取紧急措施,防止事故扩大,同时如实登记记录,并及时向学院负责实验室安全的主管领导汇报,再由学院主管领导向学校公安处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等职能部门报告,最后由学校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共部门报告,不迟报、瞒报。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采取应急措施,尽量减少或消除事故的危害或不良影响。

食品学院2021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.docx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1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