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门禁系统管理规定

发布日期:2016-10-27     作者: 管理员     分享到:
 

为加强学院安全管理,方便广大师生进行教学科研等活动,学院在一层办公室对面设置了门禁管理系统。为科学规范使用食品学院门禁智能系统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一条  本门禁智能系统归办公室管理。办公室负责门禁系统设备、设施及日常授权维护工作。

第二条  凡需要使用食品学院门禁系统的所有研究生,都需要提出书面申请,并经导师签字,服从办公室管理,遵守门禁系统管理规定。

第三条  门禁卡归个人所有,不得借给他人使用,也不得使用他人的门禁卡。

第四条  门禁持卡人未经允许,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门,也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出。

第五条  违反规定者,一经发现(摄像监控系统24小时开启),将收回相关学生的门禁权限。如因违反规定造成后果,学院除要求其给予赔偿损失外,另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严肃处理,由持卡人承担后果责任。

第六条  本规定自20161031日起执行,解释权归学院办公室。

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

20161031   

附件: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门禁系统授权申请书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