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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西安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03-05     作者:      分享到:

校内各相关单位:

根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局《关于征集西安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为做好我校征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入库条件

西安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分研究开发类、产业管理类、财务审计类和其他专家共4类,具体分类标准及申报条件如下:

研究开发类专家,应具有副高级(含)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,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、科技研发、项目管理,或在主要学术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、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,或作为项目(课题)负责人承担过国家、省、市级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(课题),或是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。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、知名经济专家、港澳台专家、外籍专家,科技型上市公司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、重大研究创新平台的技术骨干,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
产业管理类专家,应当是熟悉科技产业发展现状的科技型上市公司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、综合科技园区、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全国、全省或全市性行业协会学会、产业联盟、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。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,或对成果转化、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,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
财务审计类专家,应当是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、高级审计师、注册会计师等。

其他专家,包括熟悉科技管理的具有副高级(含)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法学专家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具有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。

二、申报方式

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西安市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统计表(附件),并于31417:30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何苗

邮箱:kexie@snnu.edu.cn

附件: 西安市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统计表.xlsx


科学技术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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