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研与学术

关于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(理工类)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11-12     作者:      分享到:

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:

根据《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(修订)》,为了做好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(理工类)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题范围

1.执行结束期在2019年的项目;

2.2019年以前延期未结题项目。

二、结题材料

1.项目结题报告(附件1);

2.支撑材料,必须包含依托项目所产生的并标注资助号的论文、专利、著作等成果复印件,并将项目号、作者信息做标记;

3.研究报告总结简表(附件2)。

其中,材料12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,并提交电子版,材料3仅提交电子版。

三、报送方式

1.创新团队项目、特别支持项目、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结题材料须于2019112917:00前报送至科技处(其中创新团队项目、特别支持项目交至校务楼421,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报送至校务楼423)。科技处将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,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答辩验收。答辩事宜另行通知。

2.理工科学院自由探索项目(教师)和自由探索项目(博士生)由学院组织验收。学院根据项目完成质量情况可最多推荐10%的自由探索项目(教师)参评优秀,并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。学院填写验收情况汇总表(附件3)与所有结题材料于2019122017:00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(校务楼421办公室)。

4.交叉学科学院自由探索项目(教师)结题材料由学院统一提交,于2019112917:00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(校务楼421办公室)。科技处对结题材料初审后,将结题名单上报专家组审核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对于未达到结题验收标准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(附件4),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科学技术处审核。但项目负责人认为其研究工作十分出色、可以结题的,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,科技处或学院组织专家评审,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决定是否通过结题验收。

2.延期结题的项目不参与评优推选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1.创新团队项目、特别支持项目(何苗,85310462hemiao@snnu.edu.cn);

2.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(董维权,85310468jdk@snnu.edu.cn)。

 

附件1:项目结题报告模板.zip

附件2:研究报告总结简表.xlsx

附件3:验收情况汇总表.xlsx

附件4:延期结题申请表.doc

 

科学技术处

2019年11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