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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
地址: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
电话:029-85310517
邮箱:spgcx@snnu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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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复试时间及复试日程安排
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于 2025 年 3 月 25日至 26日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进行,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1。
二、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
1.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:
(1)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,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;(2)专业综合笔试150分,考试科目:食品科学概论(参考书目:食品科学概论(第二版),张有林,田洪磊,张润光,詹萍主编,科学出版社);(3)专业综合面试 100 分,重点考察专业素养、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;(4)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 50 分。
2.复试成绩
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,其中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50分,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,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。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低于90分,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,或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不合格者,均视为复试不合格;复试不合格的考生,不予录取。
三、录取成绩计算办法
录取成绩=初试成绩百分制×50%+复试成绩百分制×50%
四、考生操作流程(具体安排见附件1)
1.加入复试群:考生收到复试短信或电话后,实名验证通过进群,请立即对群备注名称进行修改,修改格式为“复试专业名称+考生姓名”。
2.资格审查
3.心理测试
4.笔试
5.面试(含外语)
6.体检
拟录取考生还需要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安排,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,体检结果必须有“体检合格/未见异常”字样,否则不予认可。体检结果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学院邮箱spgcx@snnu.edu.cn,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,根据规定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。具体时间在群内通知。
五、纪律要求
1.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考试法律法规,不得有弄虚作假、违纪、作弊等行为,否则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,并将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。
2.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学院将根据学校及国家相关规定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。情节严重的,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3.如考生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(包括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、心理测试),则视为其主动放弃复试资格。复试当天,考生复试专业全部考生复试结束后未能联系上的考生,即视为放弃我院复试资格,不予以补复试。
4.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、录像、录屏或截屏。
六、咨询及联系方式
一志愿复试考生通过“考生复试 QQ 群”公开进行相关信息咨询,具体群号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。
学院网址: 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学院 http://spgcx.snnu.edu.cn/
办公地址: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格物楼1122办公室
联系电话: 029-85310517
七、其它
本工作方案同时适用于一志愿及调剂考生;未尽事宜参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://yz.snnu.edu.cn/
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学院
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
附件 1 食品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
2025年3月25日 (周二)
下午3:00-4:30 签到,资格审查;(格物楼一段1107会议室)
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试,具体时间群内通知。
3月26日 (周三)全天
上午8;30-10:30 笔试:食品科学概论(带身份证、准考证)(文渊楼一段1602 1603教室)
下午2:30开始,面试 (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) (文渊楼一段1602 1603 1604 1605 1606教室,准备教室1608)
考生从“试题库”中随机选择试题,并进行口头回答;考生接受评委现场提问。面试环节不少于20分钟。
具体分组安排见群通知。
如有变动,将在群里发布变更通知。
备注:资格审核按专业分组依次进行,请全体考生提前在教室外安静排队等候。
附件2: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清单
1.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初试准考证;
2. 应届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(成绩单需包含本科阶段 1-7 学期成绩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)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(正常注册);往届考 生须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学位证书原件
及复印件;
3.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其它各类获奖证明原件及
复印件;
4. 未能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,应届生须提供《教育部学籍 在线验证报告》,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《中国高等 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
历学位认证报告。
备注:初试准考证准备 2 份,1 份资格审核时提交,另 1 份
与身份证结合作为笔试及面试证件使用。
注:以上材料原件审核无误后,学院不留存,学院收取以上材料的复印件。